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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上路如何处罚

2020-01-01 16: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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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驾驶汽车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实践中总是有些人会忘记带这两个证,那么一旦被交警发现,就要接受相应的处罚了。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上路如何处罚?

  一、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上路该如何处罚

  对于驾驶者开车未带驾驶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那么此时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驾驶者作出具体的处罚。首先会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即“无证驾驶”根据《交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

  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扣1分,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上路如何处罚

  二、行驶证忘记带了可以开车上路吗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而且一次扣一分。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三、机动车没有行驶证发生事故责任怎么界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与车辆有无行驶证无关。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追尾碰撞前车的;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逆向行驶的;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上路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此种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驾驶者作出具体的处罚,具体怎么处罚上文中已经详细介绍过了。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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