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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标准

2022-01-19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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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大家如果是在生活中跟人发生争吵之后有了双方互殴的行为基本都是归属于民事纠纷,当然如果是当事人被打成重伤货车轻伤的情况下那肯定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的话需要赔偿解决。那么,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标准?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标准

  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第41问--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二、附带民事诉讼何时提起

  提起诉讼的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之所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是因为如果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不在同一审级中解决,将导致这两种性质的诉讼在审理程序上的分离,达不到设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提高效率、节省诉讼资源的目的,也不利于及时查清案情。

  但是,如果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则不受刑事诉讼法有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期间的限制,可以按照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一般的民事诉讼有明显的不同。

  (一)只赔偿物质损失,不赔偿精神损失。

  (二)以被告人的财产为限。没有赔偿能力的不能判其承担赔偿责任。不能让被告人刑满释放后,用自己的劳动收入赔偿。

  (三)被告人家属、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但不得作为减刑的条件。

  (四)共同犯罪中,将刑事案件中几个被告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共同被告人,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确定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

  (五)如果有的共同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有赔偿能力的被告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执行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判决无法执行,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即不再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这样的话大家是可以明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通常被告是犯罪嫌疑人,所以赔偿的责任应该由犯罪嫌疑人承担。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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