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时限分为三年普通诉讼时效,一年短期诉讼时效和最长二十年诉讼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起诉时限分为三种:
1.普通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事诉讼时效过后还可以起诉。找法网提醒您,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因为权利人的权利并不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消失,因此,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民事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时间是:
1.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