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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自诉案件审理期限

刑事辩护
2021-06-09 13:35: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1、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以后6个月内宣判
  •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限如果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宣判。《刑诉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限如果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宣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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