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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如何缴纳

2020-05-2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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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下发新规定:单位招聘正式职工后却不为他们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那么在上海公积金是如何缴纳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二、上海公积金如何缴纳: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上海公积金如何缴纳的相关资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若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在找法网上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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