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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由谁承当

2018-07-0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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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增值税”这个词是比较常听到的,大家对“增值税”也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增值税由谁承当,很多人就不太了解了。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说说增值税由谁承当。

  一、增值税由谁承当

  对于销售有行动产和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在发生相关业务时,都要缴纳增值税,这是这些企业的义务,但是这些钱并不是从他们的口袋里出的,而是有购买方承担的,从分录中就能明显看出来

  二、增值税征收范围

  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 代他人销售货物

  3) 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三、增值税免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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