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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收到行政诉讼案件什么时候

2021-12-2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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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对行政行为的起诉, 那么人民法院就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判决。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法院收到行政诉讼案件什么时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院收到行政诉讼案件什么时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法院收到行政诉讼案件什么时候

  二、行政诉讼的不受案范围

  1、国家行为,比如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因为国防、外交的行为并不属于行政行为,既然不是行政行为,那么即使这些行为给公民、组织等造成损害也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法院审查的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2、抽象行政行为,比如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由于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或者事件做出的行为,这种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不会产生直接的利益影响,所以即使是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

  3、内部行政行为,比如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对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人事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等,工作人员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因为在《公务员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如果对行政机关的行为不服可以提出复核或者申诉,也就是说公务员已经有了特殊的救济途径,所以就不能进行诉讼了。

  4、行政调解行为与仲裁行为。

  行政调解、行政指导、行政劝导或者仲裁等行为不能提出行政诉讼,因为这些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没有强制性,既然没有强制性,那么行政相对人就可以不去服从,也不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造成影响,所以这类行为法院不受理。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常见的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2、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常见的限制人身的强制措施如强制治疗、戒毒、隔离,限制财产的如查封、冻结资金等)。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的(常见的如侵犯承包经营权、产品定价权、投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收益权等)。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许可证/执照,行政机关不颁发/不答复的(常见的如申请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驾驶执照等)。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拒不履行的(常见的如申请公安机关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拒不履行的,申请工商管理机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拒不履行的)。

  6、行政机关应发放而未发放抚恤金的(伤残抚恤和遗嘱抚恤)。

  7、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常见的如调取财物而不补偿的、无合理依据加收管理费等)。

  8、其他侵犯财产权、人身权的案件(兜底型条款,需要据以往法院案例以及律师经验来综合判断,所要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用本条款)。

  9、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常见的如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不服的,这类案件由于涉案标的大,案情相对复杂,所以在行政诉讼中属于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有一定的代理技巧,需要另外整理,在此不赘述)。

  10、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11、认为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变更/解除某些与行政机关签订的协议的(常见的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院收到行政诉讼案件什么时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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