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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时限

2021-12-2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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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除了法律明确规定需要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行政行为之外,其他行政行为基本上都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行政诉讼案件时限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行政诉讼案件时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案件时限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常见的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2、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常见的限制人身的强制措施如强制治疗、戒毒、隔离,限制财产的如查封、冻结资金等)。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的(常见的如侵犯承包经营权、产品定价权、投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收益权等)。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许可证/执照,行政机关不颁发/不答复的(常见的如申请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驾驶执照等)。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拒不履行的(常见的如申请公安机关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拒不履行的,申请工商管理机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拒不履行的)。

  6、行政机关应发放而未发放抚恤金的(伤残抚恤和遗嘱抚恤)。

  7、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常见的如调取财物而不补偿的、无合理依据加收管理费等)。

  8、其他侵犯财产权、人身权的案件(兜底型条款,需要据以往法院案例以及律师经验来综合判断,所要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用本条款)。

  9、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常见的如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不服的,这类案件由于涉案标的大,案情相对复杂,所以在行政诉讼中属于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有一定的代理技巧,需要另外整理,在此不赘述)。

  10、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11、认为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变更/解除某些与行政机关签订的协议的(常见的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行政诉讼案件时限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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