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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中共同被告是怎样的

2018-12-07 16: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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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称作“被告”,与原告相对应。 那么,行政诉讼法中共同被告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收费,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行政诉讼法中共同被告是怎样的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诉讼共同被告的基本含义。行政诉讼共同被告应具备两项主要条件:

行政诉讼法中共同被告是怎样的

  (一)主体条件

  共同被告是两个以上被告在同一个案件中的合并,属于诉讼主体的合并,在行政诉讼中作为共同被告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所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这里所称的“组织”、“机构”是非行政机关的组织和机构,但它们依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授权而有权实施某些具体行政行为,由此也会引起相对一方的不服而被起诉,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不能排除另外两种共同被告的形成。

  第一,两个以上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组织或者机构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类组织和机构也是共同被告。

  第二,一个以上行政机关和一个以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组织或机构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该行政机关与该组织或者机构也将是共同被告。

  (二)主体的客观行为条件

  两个以上的主体,并不就是共同被告,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组织和机构)不能任意结合为共同被告,它们必须要具有能成为共同被告的必须联系,这涉及主体客观行为的条件,即它们必须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诉讼收费

  行政诉讼收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种。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

  (4)行政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

  其他诉讼费用,主要有: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费,复制本案庭审记录材料和法律文字所需要的费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费用等,一般由法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按实际成本收费。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看完后对“行政诉讼法中共同被告是怎样的”这一个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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