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行政诉讼都是我国一种最为公正、有效的监督行政方式,它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具有巨大的意义和作用。那么,行政诉讼法中的非法证据是什么意思?行政诉讼法应该开庭审理吗?行政诉讼从立案到开庭要多久?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疑惑。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法中的非法证据是什么意思
从字面上理解,“非法”是不合法的意思,非法证据也就是不合法的证据。依据证据学理论,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大特征。所谓“非法证据”,即是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但要对非法证据的内涵作一明确且无争议的界定,显非易事。各国价值观、法治理念的不同,对“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会有所不同,另外三大诉讼制度的诉讼目的以及诉讼所解决的争议不同,对非法证据的界定也会存在差异。
因此。不同国家以及在不同的诉讼领域,对“非法证据”的界定应有所不同。换言之,对非法证据内涵的界定,必须考虑到一国的法治背景、价值理念,并放置于特定的诉讼领域进行。
参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的解释,结合证据学理论,行政诉讼非法证据的内涵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层面加以界定。从狭义上说,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是指非法定的行政主体收集的,或虽为法定的行政主体但违反法定程序或者通过非法权能取得的证据。从广义上说,行政诉讼非法证据不仅是指违反行政诉讼程序规范取得的证据,还包括其它所有不具有合法性特征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法应该开庭审理吗
行政案件一审必须要开庭才能判决。
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2、《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三、行政诉讼从立案到开庭要多久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人民法院第一审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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