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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2019-06-17 1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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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不用法律制度,在对于行政诉讼是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尤其是时效上面来说,是有一定限制的,以免因逾期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维护,提前了解时效是有必要的。那么提出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提出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出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在行政诉讼中,没有诉讼时效,只有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期限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违法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当事人知晓行政行为内容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及时提起诉讼,以免因法律认识上的误解而丧失诉权。

  三、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计算方式

  1、正常情形下起诉期限的计算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被征迁人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诉讼,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被征迁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提起诉讼。

  2、未告知具体行政行为之起诉期限的计算

  2018年2月8日生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

  3、未告知起诉期限时起诉期限的计算

  在征迁程序中,虽然政府向被征迁人制作、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是未告知被征迁人诉讼权利或诉讼期限的,对于法律知识不足的被征迁人来说,其应享有的诉讼利益也受到了实质侵害。对未告知起诉期限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起诉期限自被征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4、紧急情况下起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迁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征迁人是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其可以即时提起诉讼。

  此外,起诉期限若因不可抗力和不可归责于自身的正当事由致使起诉超期,被征迁人可以申请法院排除计算被耽误的期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提出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以及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计算方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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