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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据审查标准

2019-06-2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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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法治的社会讲究是证据,如果打官司不需要证据,就需要每个人懂法知法依法。毕竟按照个人意识解决处理,当然这是不现实的,不管是处理任何诉讼事件需要保留好证据,这是对于打官司最强有力的关键。那么行政诉讼证据审查标准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行政诉讼证据审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诉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维持;同条第(二)项规定主要证据不足的,可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证据审查标准

  上述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如果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事实达到了确凿的地步,则在事实审上符合了行政诉讼法的要求。

  2、如果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主要证据不足的,则应认定为未达到事实审的要求。“确凿”即非常确实充分,是正面原则性规定,“主要证据不足”则是对证据在质和量上未达到确凿程度的反面表述,不能望文生义简单地理解为“主要证据”的“不足”,故《行诉法》的上述规定是周延的,从正反两个方面直接为行政诉讼事实审确立了审查方向和尺度。考虑到传统诉讼法理论从客观真实的证明要求出发,以确实充分标准统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的情况,因此,《行诉法》明确了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据审查标准为证据确实充分标准。

  二、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特点

  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人民法院在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时,主要审查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事实依据;二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法律依据。相应地,当事人所提供证据的证明对象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两个方面。

  2、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3、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三、行政诉讼证据审核认定的内容

  证据的审核认定,是指法官在听取当事人对证据的说明、对质和辨认后,对证据作出的采信与否的认定。证据审核认定的内容是:

  1、审核认定证据的真实性。

  2、审核认定证据的关联性。

  3、审核认定证据的合法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证据审查标准、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特点以及行政诉讼证据审核认定的内容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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