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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开庭需要几次

2021-12-3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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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离婚案件的开庭来说,离婚案件的开庭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确定开庭的时间的,那么在离婚案件开庭的过程中,大概需要多少次呢?如果想要开庭的话,应该怎么解决问题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案件开庭需要几次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案件开庭需要几次


  起诉离婚,根据当事双方的离婚意愿和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情况,需要开庭次数不同。一般需要一审和二审。


离婚案件开庭需要几次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三、起诉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案件开庭需要几次的相关内容,离婚案件在开庭的过程中,要按照相应的规定去开庭审理案件。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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