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属于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的收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等。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为先确认属于双方的同居共同财产,再按照有关原则进行处理。
婚姻法规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下: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确定了同居共同财产后,才可以确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那么同居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是: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3.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5.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婚前财产婚后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找法网提醒您,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为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的房产,婚后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房产转为双方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