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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2019-09-2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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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定解除。离婚,是夫妻双方之间裂痕无法弥补的最后选择。当然,离婚在法律上也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有些情形是不予离婚的,有些情形应当准予离婚。那么,新婚姻法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新婚姻法离婚要满足的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新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新婚姻法离婚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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