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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土地纠纷调解注意事项

2022-02-04 11: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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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乡村中的话其实每天基本上都是会有一些邻里乡亲的纠纷存在的,但大多数的纠纷都是因为土地或者宅基地导致的,所以通常的话都是由村委会的相关干部来进行纠纷的协商处理。那么,村民土地纠纷调解注意事项?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村民土地纠纷调解注意事项

  调解时必须遵循四条原则:

  (一)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二)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法律、法令、政策是解决土地争议的准绳,双方都要遵守;

  (三)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即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具体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

  (四)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土地争议涉及到有关各方的,要主动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意见,取得他们的配合与支持,妥善解决问题。



  二、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一)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三)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三、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村民土地纠纷调解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这样的话大家是可以明白在土地的问题建设时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双方的意见这要不和就会导致很严重的问题。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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