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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孩子落户要准备的材料

2018-07-02 17: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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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城市的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地区的单位集体户呈现只增不减的趋势,很多人都结婚生娃了,户口还放在集体户上。那么家长双方都是集体户的情况,孩子落户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疑惑。

  一、集体户口孩子落户要准备的材料

  以深圳为例,集体户口孩子落户需要准备如下的材料:

  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

  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外

  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

  二、重庆集体户口孩子落户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我市的高校中专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一些没有就业的毕业生,作为家长是可以自愿将孩子的户口暂时保存在原来的就读学校,一般可以用两年来延长孩子的自主的择业期。然后,等到孩子就业择业后,就可以迁往就业地了。如果说申请人的孩子超过两年,但是也未能完成就业的,那么应该要迁回你孩子所登记的原籍,然后通过登记为城镇的居民。同时,如果说是在重庆市的主城区购买的开发商出售的成套的商品房(其中也可以包括二手的成套商品房还有按揭商品房)以及房屋的管理中心出售的房屋,也是不受购房的面积、时间还有文化程度等限制,一般来说,只要实际的居住即可办理户口迁移了。相关的人员还可以如下的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的材料。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的申请;还有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者是《购房按揭合同》原件还有复印件;购房者的本人及其相关的配偶、共同生活的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还有《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后是配偶随迁的,那么也是需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说未实行居民化的管理,同时,夫妻双方一方是集体户的,另一方是居民户的,那么新生儿也应该要随居民户一方登记的出生入户。重庆市的情况是这样的,同时,也是有一些城市和重庆市是不同的,但是具体来说,还是大同小异的,因此,我们还需要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一些基本的信息,一定不可以慌乱和紧张。

  上述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集体户口孩子落户要准备的材料”的介绍,若是你还有不神明白的地方,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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