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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婚九个月,结婚后回绝同居生活,彩礼钱十二万,正中间就一个媒婆,回绝办理结婚证明,这类归属于哪些特性?合理合法吗?

2020-11-13 16:2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
  • 虽然登记结婚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居住的,法律上是需要退还彩礼的,如果你们登记领证且共同生活了,不用退还。
  • 你好,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同居生活,或者一方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已经领取结婚证的,返还彩礼的可能性不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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