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丈夫的哥哥生了一对双胞胎。由于身体原因,我没有生孩子。应父母的要求,我让我们带一个孩子。现在我14岁了,还没有办理领养手续。这孩子是我们一出生就带大的。孩子也知道发生了什么。现在孩子已经老了,需要处理。我们能应付这种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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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
收养手续问题: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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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