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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

2019-06-05 15: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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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也会懂得采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对它进行保护。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

  一、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在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认定方面,可参照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进行分析。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应该满足的条件一般可以归纳为三个:一是无事实依据和正当理由提起民事诉讼,尤其是知识产权诉讼中没有权利基础;二是故意以损害他人为目的;三是致使其他人受到了损失。这三个要件中,提起诉讼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和事实上的根据,是判断恶意诉讼的核心标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违法性并非在于提起诉讼本身,因为提起诉讼是当事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其违法性主要体现在诉讼的提起在客观上不存在任何可成立的基础,也即没有任何一个理性的诉讼当事人会认为该诉讼有成功的机会。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该知识产权仍在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发布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3条、200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200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

  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商标权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只是损害赔偿数额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三、涉外知识产权管辖

  1、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一般属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范畴。有关国际条约和各国国内法大多规定注册性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经注册取得的商标权)的有效性问题由注册地国家专属管辖,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通常不专门设置管辖权规则。就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而言,无论是根据有关国际条约还是各国国内法,都是既可以由侵权行为地国家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国家管辖。

  2、各国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管辖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案件,而不管辖侵犯外国知识产权的案件——无论是否涉及本国人或者在本国有住所、居所、惯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当事人。也就是说,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事实上是由侵权行为地国家专属管辖的。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是:无事实依据和正当理由提起民事诉讼;故意以损害他人为目的;致使其他人受到了损失。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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