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咨询

我们公司申请一种新品种的观赏树木。新品种观赏树的名称是否应该与同一植物属中的知名名称不同?

消费者维权
2023-02-15 11:33: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是否造成混淆确定
  • 法律分析:
    一、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二、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
    三、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
    四、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五、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