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经营一家企业都是需要纳税的,关于个体工商户纳税的相关问题还有很多人并不了解,个体户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交税的的。那么,个体工商户税额征收方式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般情况下,办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当月就要申报纳税了,没有收入的也要零申报。
(二)个体工商户有定期定额征收,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期限是按季,半年,年,不能超过一年。
(三)个体工商户按经营所得纳税的,如果有税控开票系统,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就可以了,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报税操作,没有的就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
(四)抄报税后,登录所属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按“填写顺序”“填写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上报,大概3分钟完成上报处理结果。
(五)如果有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在网站上直接扣款缴费,没有就要到窗口。
(六)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在税前不得扣除,分不清个人家庭费用的,实际经营的40%视为经营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七)个体工商户每月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免税,条文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一)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二)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三)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四)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对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如何缴纳做出了规定。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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