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开了一家甜品店,但负责人用完了所有的营运资金。我可以选择退出吗?合资公司开了一家价值100万美元的甜品店。当这家店开业时,预计将有20万流动资金,但当这家店开业时,他们把所有的流动资金都花得过多。我们请人评估,目前的装修价值仅为20万美元,主要股东负责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因为营运资金已经用完,所以没有发票和文件来说明所花的钱。这给我带来了严重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求撤资。他们不愿意,让我和他们一起承担所有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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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公司章程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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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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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协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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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