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咨询

住店客人停车在酒店提供的停车场 ,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期间客人的车玻璃受损,是酒店责任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6-21 14:09: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损害根据损害的财产的形态可以分为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又称积极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或灭失。可得利益损失又称为消极损害,是指应得到而未得到的利益的损失,即未来财产的减损。
    有学者将实际损失又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参见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条),前者相当于实际损失,后者相当于可得利益损失,这一分类容易与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所造成的损害相混淆。
  • 如果是免费停车,停车场仅在其对保管车辆的毁损、灭失存 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是商场、饭店等消费性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应是商家提供给顾客的一项配套服务,是有偿商业行为, 在该情形下停车场不能定义为免费停车场,对停放车辆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非消费性场所的免费停车场,停车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酒店存在过错是要承担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证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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