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咨询

我女儿送到幼儿园晚托上自修,下课期间在幼儿园内站着,另俩个小朋友追赶,走在前面的一个小朋友撞断了我女儿的一个门牙,对方家长愿意承担一半责任,另一半责任是不是幼儿园负责呢?

其它
2019-07-22 22:53: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家长的监护责任转移到了幼儿园,当儿童受到人身伤害时,幼儿园自然要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未对小孩构成伤害的(以是否需要去医院治疗为标准),则老师需要对小孩及家长赔礼道歉;若伤害已经构成需要治疗的,则除道歉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医药费,家长若为此误工的,则可以要求学校赔偿相应的误工费用作为护理费。
    另外,老师打孩子的,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建议您可以向学校进行投诉,要求老师和学校作出合理解释,并要求其进行公开赔礼道歉。若投诉无效,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或者走司法途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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