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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不正当操作使机器着火,差点发生火灾。 厂里说我是严重过失,让我赔偿四万美元

刑事辩护
2020-04-13 21:0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被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职工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致同事脚趾骨折,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 因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由火灾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对于具体的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经下三种方式来处理:  
    1、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金额。  
    2、如果受害方能提供受损的具体物品及相应金额的,则可以要求责任方根据相应的证据进行赔偿。  
    3、如果无法提供损失具体金额的,则可以委托物价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估价,以估价结果作为索赔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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