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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公函格式范文

2019-09-1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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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是“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文体。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国家机关公函格式范文是怎样的?公文与公函的区别是什么?函的特点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国家机关公函格式范文

  一、国家机关公函格式范文

  (一)函的标题、字号和主送机关

  1、函的标题

  作为正式公文的函,其标题和一般公文的写法一样,由发文机关名称、主要内容(事由)、文种组成。较完全的写法如《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食用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羊毛产销和质量等问题的函》等。也可以采用省略发文机关名称的写法,如《关于请求批准××市节约能源中心编制的函》。

  2、函的发文字号

  公函要有正规的发文字号,写法与一般公文相同,由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组成。大机关的函,可以在发文字号中显示“函”字。

  3、函的主送机关

  函的行文对象一般情况下是明确、单一的,所以多数函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但有时内容涉及部门多,也有排列多个主送机关的情况,

  (二)函的正文

  1、发函缘由

  这是函的开头部分,主要用来说明发函的根据、目的、原因等。如果是复函,则先引用对方来函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说明缘由。这部分结束时,常用一些习用的套语转入下一部分。

  2、事项

  这是函的主体部分,有关某项工作展开商洽、有关某一事件提出询问或作出答复、有关事项提请批准等主要内容,都在这一部分予以表达。

  3、希望请求

  这是结尾部分,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求。或希望对方给予支持和帮助,或希望对方给予合作,或请求对方提供情况,或请求对方给予批准等等。最后,另起一行以“特此函商”、“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惯用结语收束。

  二、公文与公函的区别

  公文格式“函”与发文字号“函”是不同的两种概念,前者为函的格式,主要适用于向下级机关部署工作;后者为函的文种,主要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

  函的文种,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函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

  函用于平级之间通知;通知一般用于上级对下级。

  函:作为公文来说,事情还没有那么重要,比较简短,事情单一;形式还没有那么正式。

  函是公文中惟一的平行文,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都把函列为主要文种,函有时也可用于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例如,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询问有关情况等等。

  三、函的特点是什么

  (一)沟通性

  公文函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二)灵活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三)单一性

  函的主体内容应该具备单一性的特点,一份函只宜写一件事项。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国家机关公函格式范文、公文与公函的区别、函的特点是什么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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