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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人员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1-02-2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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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民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则按照正常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如果属于残疾人、孤儿或者劳模家庭等情形的,则还需要提交一些特殊材料。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特殊情况人员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特殊情况人员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提交重残凭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承诺书);

  (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提交本市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三)劳模家庭:提交劳动模范证(省部级);

  (四)成年孤儿: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安置证》;

  (五)申请补贴类资格的家庭:提交民政部核发的《供养证》或《低保证》或《低收入证》;

  (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交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凭证;

  (七)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提交退伍(转业)证或优抚证;

  (八)见义勇为人员:提交见义勇为光荣证(市级及以上);

  (九)消防救援人员: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及消防救援院校学员,提交消防救援凭证。;

  (十)承租公房已腾退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腾退凭证;

  (十一)出售过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书》。

特殊情况人员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二、申请公租房家庭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一)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申请承诺及授权书(原件2份);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居民户口簿(申请人的;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有效身份证件(家庭成员的);

  (三)已婚家庭成员: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需经民政部门存档,加盖存档章)或法院判决书;

  (四)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原住房已经拆迁或征收的:提交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拆迁安置协议;家庭成员户籍为北京市农业户口的:提交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证书(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就工作单位名称、收入、住房等情况诚信申报,如实写清单位、收入、住房等内容,提交书面承诺书(申请人自备)。

  三、公租房申请异议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特殊情况人员除了需要提交所需一般材料外,还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一些材料,例如残疾人需要提交残疾证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特殊情况人员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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