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的房子的经纪人收到了押金,但没有写押金吧。他只是说这是一笔押金。付了钱后,他只给了一张收据。现在他不想租了,他能退吗?收取1000元租金和1000元押金是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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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押金时,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就可以的。但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你的押金,而你又不能提供押金条,或有其它
证据可以证明你曾经交付押金的,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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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是定金的话,不能退;押金是订金的话,必须退。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
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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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能否退还关键是在于与对方就
合同的订立进行的协商或签订
合同时的约定。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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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