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银行付了5万元押金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只开了一张收据。2011年支付。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打电话给我付其他的钱。房子卖完了,我的收据丢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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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如果当事人的购房收据为开发商开具的手写收据,需要跟开发商说明原因并声明该收据作废,开发商可以重开一份。如果当事人的购房是购房发票丢失的话,需要登报声明作废,注明发票的号码和金额,然后在报纸上登报声明票据遗失。
就可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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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收据是一个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将会对租房者的利益有所影响。可以先和房东进行协商,看如何解决;如果是找的中介,也可以和中介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押金的。
虽然租户丢失了押金收据,只要租户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担保法》第71条,房东就应该退押金给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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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