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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办理条件

2022-03-03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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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身份证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由于身份证原件丢失的情形而采取的一种解决措施,具有很大的灵活性。那么,临时身份证办理条件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临时身份证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临时身份证办理条件

  二、身份证快过期可以提前多久办理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三、身份证到期可以异地办理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的资料及手续:

  (一)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二)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三)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四)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1、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2、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临时身份证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不能够进行相关的办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临时身份证办理条件这个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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