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食品安全来说,食品安全需要强制执行的一些标准是比较多的,因为只有强制执行相应的标准,才能够确保食品的安全,才能够防止食品制造商在制造食品的时候产生相应的一些安全隐患来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食品安全强制执行的标准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在第三章对食品安全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1)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2)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3)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4)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5)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6)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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