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明知食品存在问题,还为了利益进行销售,那么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那么食品安全事故追责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食品安全事故追责标准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中涉及行为人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条款如下:
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和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未发生此类事故前应编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发生此类事畅伐扳和殖古帮汰爆咯故按预案应急处理;
3、报告上级领导;
4、组织中毒人员就医;
5、组织调查事故原因;
6、得出事故结论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7、制定预防再次发生的措施。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食品安全事故追责标准的相关知识,食品安全事故会对生产经营者、对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