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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种类可以分为哪些

2019-03-18 14: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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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说到底很多人虽然很多人知道,但是还有很多不理解的。当然了随着人们对于自身风险预防措施的增强,给到自己或者家庭添置一份保障也是有的。但是市场上保险种类多,那么就关于人身保险种类可以分为哪些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人身保险种类可以分为哪些

  1、医疗险

  2、重大疾病保险

  3、寿险

  4、意外伤害保险

  5、养老险

人身保险种类可以分为哪些

  二、人身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法中所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无与伦比,其所涉及的不只是保险合同效力的问题,更是决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损害的发生、重复保险、超额保险及保险合同利益转移的准绳,甚至有人称之为保险合同的标的。它包含三个含义:

  (1)保险利益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享有;

  (2)保险利益是指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可以估量的。

  保险利益的功能在于杜绝道德危险。各国保险法均将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原《保险法》也是不区分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投保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一律无效。

  新的《保险法》在第31条和第48条区分了人保和财保的不同情况: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利益存在时间为保险事故发生时,它影响的只是保险金请求权的问题和合同解除权,而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利益存在于保险合同订立时,它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

  也就是说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有无保险利益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为第48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是附条件的合同,合同不必然无效,而第31条则直接规定了合同的无效。

  三、人身保险能否重复投保

  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明确规定在保险合同中,不是以衡量人的自身的价值为基础,因此人身保险不存在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被保险人可以先后或同时参加同一种或几种人身保险,都可以根据约定得到规定的保险金合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人身保险种类可以分为哪些、人身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以及人身保险能否重复投保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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