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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明有什么区别

2020-06-01 17: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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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身份证,还是居住证,甚至居住证明,在我国都是可能使用到的,比如搭乘交通工具、办理落户以及办理营业执照等,虽然用途差不多,但是还是存在区别的。那么大家知道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明有什么区别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明有什么区别

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明有什么区别

  全国各地区居住证与临时居住征的区别并不完全相同,下文就以浙江省为例:

  一、有效期不一样

  (1)临时居住证是6个月到三年

  (2)居住证是9年

  二、申请条件不一样,要先拥有临时居住证才能申请居住证

  (一)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年满16周岁,拟在本市区居住30日以上的非本市区户籍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时,公安机关应当发给《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但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且当事人不要求领证的,可以不发证。

  (二)浙江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

  2、有固定住所;

  3、有稳定工作;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已在本市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

  6、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荣获居住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当选为居住地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经居住地区级以上政府认定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三、作用和好处不一样

  公安机关应当在办理登记时主动免费颁发《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持有人可以在杭享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具体待遇,以及凭《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居住证》可以办理的个人事务。

  法律规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明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总体来说,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明主要是在有效期以及申请条件上存在区别。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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