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租房的情况下签的是2年的合同书。承诺是一季度支付。。假如租了大半年。不租了。提早一个月给房主说,我想问一下这一毁约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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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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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违反合同约定,不租房子了,违约的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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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情况,违反合同约定,不租房子了,违约的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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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