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资格证咨询

你好,我在9月9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司机粉碎性骨折,医疗费超过3万,以后,费用,是乘客打开门,交警我责怪,我要起诉乘客,而且很难得到,怎么办?

2020-09-24 09:4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
  • 机动车发生车祸的,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受害者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时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承保对方车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到法院立案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或工商登记资料、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应证据
    如果可能构成伤残的,可以在起诉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伤残司法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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