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资格证咨询

你好,我爸爸两天前开着一辆三轮车去别人的电动拖车,慢慢地在人行道上,在一辆卫生车后面避开一辆摩托车,我爸爸的车坏了,撞到了对面的车上。我爸爸在这里没有责任,有多少责任?我爸爸的车没有年度检查,如果付了很多钱去接车,难道车辆不能拿回车牌吗?不能拿回车牌,新车牌会受影响吗?

2020-12-04 18:39: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 你可以向主管交警单位车管所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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