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老人没有在我们登记。现在,老人户口上的人都不见了。现在这个大队想要收回老人的土地。我想问他们是否有权收回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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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
征收或者
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六十五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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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人去世土地能否
继承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是宅基地是不享有
继承权的。但建造的房屋所有权是属于个人的,子女是有权继承。但这些房屋只能一直维持原状,房屋自然倒塌后,宅基地收归村集体所有。
如果是农用地、草地都属于承包地,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
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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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