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不到一个月,这名女子屡次挑错,无缘无故提出分手。那人要求归还彩礼。该女子的家人作弊,拒绝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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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予返还。
同居两年上属于同居生活时间较长或者形成
事实婚姻。符合“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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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有:其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其二:虽然办理了
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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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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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