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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法中规定的的可不进行招标的范围是怎样的

2020-04-03 15: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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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招标有利于促进竞争,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提高经济效益。对于招标者来说,通过招标公告可以择善而从。但是也有些情况是不适合招标的,那么招投标法中规定的的可不进行招标的范围是怎样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什么是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招投标法中规定的的可不进行招标的范围是怎样的

  二、招投标法中规定的的可不进行招标的范围是怎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6、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三、不进行招标需要注意些什么

  招标人为适用上述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法律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招投标法中规定的的可不进行招标的范围是怎样的的内容,可不进行招标的范围包括:采用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可自行建设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等等。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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