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咨询

在本市乡村综合性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招标会了,也方问招标企业发过中标通知,但招标企业迟迟不来签工程施工合同,这是哪方义务?哪些义务?可觉得该企业弃标吗?可再次招标会吗?

招标投标
2021-07-20 20:0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标人的责任:中标人应该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中标项目中存在着招标投标合同与分包合同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标人应当就中标的项目向招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即使分包出去的项目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的,也并不能因此而免除中标人的责任。
    因为如何分包、分包给何人等问题,都是由中标人决定的。招标投标法这种规定,要求中标人慎重选择分包人,并加强对分包项目的管理。一旦分包项目出了问题,中标人向招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而不得推诿于分包人。
  • 你好,具体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需要按双方协议的具体约定履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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