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咨询

招标人可不可以强制要求以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2019-07-01 14:33: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招标单位要求是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它是招标单位就招标的核心技术部分、投标对象的最佳状况以及招标过程中的一些特殊问题提出自己要求的文件。它比“招标章程”具体,比“招标技术要求”原则,比“招标须知”的范围更窄。
    在具体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这四项文件的分工和区别。
  •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足三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停止开标,重新招标。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在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内确定;
    (二)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所有投标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等。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
    “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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