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咨询

工程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中规定一条:项目经理在投标期间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全过程不能更换,在在开标后评委拿出我们报名资料核对时发现报名时的项目经理和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就费标了,这里值得提醒一下是在投标过程中而不是在报名过程中,请问怎么办?

招标投标
2019-07-16 16:05: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开标地点:为了使所有投标人都能事先知道开标地点,并能够按时到达,开标地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确定,以便使每一个投标人都能事先为参加开标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如根据情况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并提前做好机票、车票的预订工作等等。招标人如果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动开标地点,则应当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书面通知每一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 工程招投标是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唯一的卖主设定标,招请若干个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卖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标。是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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