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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公证怎么办理

2018-07-05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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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证明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那么,出生证明公证怎么办理?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出生证明公证怎么办理

  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我区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如没有医院出生证明,出生地又不在我的,本处暂不受理);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4、如办理到美国、泰国、法国、奥地利、新加坡使用的出生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的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相片是粘贴在公证书上,根据申请人要求公证书的份数决定,如申请人要求三份公证书,则要提供四张相片(公证档案须一张相片留底)。

  5、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明:

  1、居(村)委会,证明上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及父母的情况。

  2、因办理适用于美国的出生公证书须附加中英文相符公证书一并使用,故实际为两份公证,收费为(137.5x2=)275元一式三份,如当事人需要增加副本,另外加收20元/本。

  3、所使用照片数量为申请的份数加一,等待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都清楚怎么办理出生证明公证了,记得带上所需要的资料哦,祝大家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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