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咨询

我没有工作,怀孕五六个月孩子的父亲在不支付生活费的时候无视,直到孩子出生十几天,他才让我生孩子,口头上也不需要孩子。产后我想要孩子的监护权,在法庭上离婚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孩子有多少抚养费?

离婚
2021-03-16 09:17: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一、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方面因素来确定。第
    二、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