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复婚后又
离婚的,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规则: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亲生活;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此外,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