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国家对食品这一块管得越来越严了,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都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当然,从2015年就叫食品经营许可证了。那么,食品流通许可事项包括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食品流通许可事项
许可证编号、获证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主体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单位、发证时间等。
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三、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提交的材料的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4、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包括许可证编号、获证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主体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单位、发证时间等。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前是工商局办理,现在改成了食药监局办,并且改成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就是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