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如果发展得越来越好,就会选择在各个地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按照规定来说,它是不可以设立独立法人的。所以,分公司自然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其最高职位我们一般称为负责人。那么分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是怎样的?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流程:
(一)拟合并的公司股东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二)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四)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六)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七)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八)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法人要进行预约、填写相关材料交给当地工商局,材料确认无误领取变更通知书和新的营业执照,刻制新的法人章并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需要提交对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对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总公司更名分公司需要更改。因为分公司是没有股东和相应的股份的,分公司是没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隶属于总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一体的,因此,总公司更名,分公司也需要变更名称。
《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分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的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的设立虽然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利益,不过分公司负责人的变更问题也不可忽视,需要谨慎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