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证明咨询

固定工资,不时通勤。要求每天工作8小时,累积正常工作时间,然后加班以弥补时间。我想问一下,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是工资的三倍,但是超过8小时的工作时间是如何计算的(不给钱)。领导说,额外的时间是多少算多少。这合理吗

2022-03-01 12:1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超过8小时的按照加班小时工资乘以超过的小时数再乘以三。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工资额300%支付工资报酬。
    工作时间超过或者少于8小时的,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时间,以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 法定假日加班,超过8小时的部分,按小时工资乘以超过的小时数再乘以3。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工资额300%支付工资报酬。
    工作时间超过或者少于8小时的,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时间,以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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